贾龙飞律师 电话咨询

北京 · 公司争议解决

贾龙飞

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· 合伙人

专注公司类争议——公司设立、股权转让与回购、投融资对赌,以及证券虚假陈述、商业综合体运营纠纷。执业六年,习惯先把商业目标拆清楚,再决定走诉讼还是谈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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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 6 年
  • 证号 11101202010243208
  • 服务 北京
  • 语言 中文 · English
贾龙飞律师 职业照
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· 合伙人

About

关于我

我是贾龙飞,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执业六年,主要处理公司类争议。

业务集中在五类:公司设立与股东出资纠纷,股权转让与股权回购纠纷,投融资交易引发的争议(包括对赌条款的效力与履行),证券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,以及商业综合体等大型商业物业在招商、运营、租赁与合作中产生的纠纷。

这类案件往往不只是法条问题。我的工作习惯是先把各方的商业诉求和真实底线弄清楚,再判断打官司、谈判还是重新设计方案,哪条路径成本最低、结果最可执行。很多僵局不是靠一份判决解决的,而是靠找到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结构。

此外,我也长期就住房租赁、商品房交易、消费维权等民生法律问题接受《人民日报》等媒体采访。

Practice Areas

业务领域

以下为我主要承接的业务方向。如不确定属于哪一类,可直接来电说明情况,我判断是否适合由我办理。

01

公司设立与股东出资纠纷

发起人责任、出资不实与抽逃出资、股东资格确认、公司章程与股东会决议效力争议,以及设立阶段的合作僵局。

02

股权转让与回购纠纷

转让协议的效力与履行、其他股东优先购买权、回购条款的触发与履行、股权代持与实际出资人认定。

03

投融资争议

增资协议与对赌条款的效力、业绩补偿与回购请求、投资退出阶段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争议,兼顾诉讼与交易结构重塑。

04

商业综合体运营纠纷

商业物业租赁与联营、招商与运营合作协议、商户退租与违约金、项目合作方之间的分成与结算争议。

05

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

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引发的投资者索赔: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与重大遗漏的认定,交易因果关系与损失因果关系的区分,损失计算与系统风险扣除,以及示范判决下的平行案件处理。

Case Notes

办案经验

以下两例均涉及证据规则的实际适用——证据能证明什么、不能证明什么,往往决定案件走向。当事人姓名已作隐去处理。

证据规则股东资格

“没有证据证明甲不是公司股东”,不等于“甲就是公司股东”

案情
(2021)苏0585民初629号案中,黄某起诉宋某,要求解除双方投资协议并返还投资款。宋某主张投资款已注入目标公司。该案判决“本院认为”部分载明:公司工商登记中虽未登记黄某的名字,但股东身份并不以工商登记为生效要件,现黄某未有证据证明公司否认其股东身份。据此驳回黄某全部诉讼请求。
其后,黄某以目标公司股东身份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提起(2021)京0113民初13853号案,要求其他股东履行出资义务。
代理要点
作为其他股东(被告)一方的代理人,答辩集中在一点:629 号判决认定的是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否认其股东身份”,而不是“认定黄某就是公司股东”。这属于证据证明力的问题,不是对事实的确认。
其一,“没有证据证明公司否认其股东身份”不等同于“公司认可其股东身份”。逻辑上相当于,“没有证据证明甲不是好人”不能反推“甲就是好人”。
其二,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仅及于判决主文,“本院认为”部分不属于主文,其中认定的事实对他案只有推定适用的效力。即便他案认定黄某具有股东身份,依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,有相反证据亦可推翻。
裁判结果
(2021)京0113民初13853号案经审理认为:从 629 号判决的表述来看,法院并未认定黄某具有目标公司的股东身份;且生效判决的既判力仅限于判项,“本院认为”部分的认定可以推翻。故不能认为黄某主张的股东身份已经得到生效法律文书的确认,驳回黄某的起诉。
证据规则债权债务

书面确认“再无争议”与事实不符时,如何推翻

案情
李某任公司项目经理期间,替公司代垫工程款,公司一直拖延返还。李某离任时,公司要求其签署的文件中有一份“双方再无争议”的确认书。此后李某向公司索要代垫工程款,双方发生争议。
代理要点
作为李某的代理人,提出两点核心意见:
其一,确认书与事实情况确实不符。在尚有债权债务未清理的情况下签订“双方再无争议”的确认书,需要对未结债权债务作明确提示和说明,需要债权人有明确处置既有债权的意思表示。
其二,如果确认书签订后双方仍有退还事宜的沟通,则说明债务人对债务之履行仍有认诺。
裁判结果
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(2025)京03民终3700号案认定:确认书未显示对李某的垫付款项进行了约定处理,亦未显示双方约定有任何补偿内容,亦未记载李某有明确放弃主张该部分垫付款项之意;且从一审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可见,李某离职后双方仍就欠付款项事宜沟通。故公司主张不应支付李某涉案垫付款项,理据不足,本院不予采信。

说明:以上案例当事人姓名已作隐去处理。个案结果受事实、证据及裁判机关判断等多重因素影响,不构成对任何类似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或保证。

How It Works

委托流程

流程透明,费用在开始前说清。

  1. STEP 01

    预约沟通

    电话或邮件说明基本情况,约定面谈或线上沟通时间。

  2. STEP 02

    案情初评

    审阅现有材料,判断法律关系、可行路径与主要风险。

  3. STEP 03

    方案与费用

    出具处理方案与报价,明确服务范围,双方确认后再启动。

  4. STEP 04

    委托办理

    签署委托协议,按节点推进并及时同步进展。

Background

执业经历与教育背景

  1. 2023.01 — 至今

  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· 合伙人

  2. 2020.10 — 2023.01

   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 · 律师

  3. 2017.04 — 2020.10

  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· 实习与执业初期

教育背景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法律硕士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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